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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计划生育家庭将受到奖励和优待(三)

  对农村已扎二女户家庭,享受下列优待:优先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照顾;在劳务输出时优先推荐其家庭劳动力;多增加1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自缴费用,按规定比例由人民政府负担;在分配承包土地、帮助发展生产和审批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的宅基地按两人计算,但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标准。

  政府对农村已扎二女户优先实行养老保险,并采取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办法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目前是办理3000元的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或一次性给予同等金额现金奖励。

  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720元,有的地方由当地财政承担提前到50岁发放奖扶金。

  农村已扎二女户小孩中考享受加10分优惠,读高中每学年将获得1000元阳光助学金,读大学本科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奖励。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政策。

  (赣州市人口计生委  王晶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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