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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康林业贴心服务家具企业
12条优惠政策扶持产业做大做强

  本报讯 赖虔平、记者杨怿华、明心武报道:为进一步落实6月25日赣州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暨南康市四套班子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加强引导和扶持南康家具产业的发展,认真查摆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该市林业部门出台了“扶持家具产业做大做强整改方案”以及“扶持家具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

  据了解,针对南康家具产业发展的现状和“进村入企”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该市林业部门从科学发展的角度,分别从木材加工许可证、木材运输管理、林业行政收费和处罚以及原材料供应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同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帮助家具企业解决木竹加工办证难、产品运输难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从思想上查找源头,筑牢不作为、乱作为的思想防线。在此基础上,该市林业部门新出台了12条扶持政策,为家具产业做大做强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新出台的12条扶持政策主要内容是:家具企业造工业原料林的清山采伐林木指标将优先安排;凡南康市批准采伐的木材就地加工的,免收办理木材放行的物价调节基金和森林植物检疫费;凡外来木竹原材料,林业执法部门及时提供验证、验货等优质服务;凡从南康家具市场销售的家具产品,允许以“南康家具市场”的名称办理家具产品木材运输证;家具生产企业收购的木材及其半成品,只要来源合法,不受加工许可证加工限量的限制,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转办产品运输证;在南康境内,木制品从一厂运到另一厂,免办木材运输证;对家具企业生产的板式成品家具以及消耗少量木材的皮质、布艺家具,在省内流通免办木材运输证,运输出省的,凭家具生产和经销企业的销售税务发票和购货人身份证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对提高了木材利用率的家具产品,可申请据实调整耗材折算比;减免转办运输证费用,从7月3日起家具产品“出省木材运输证办证延伸服务费”由每立方米1.5元调整为1元,凭原证转办木材运输证免收育林基金;加大申办木材加工许可证力度;对现有证的企业,争取尽快办理年审手续,换发新证;帮助非法占用林地的家具企业纠正违法行为,积极为其补办占用林地手续。

  针对出台的12条优惠政策,南康市林业局局长曹明华表示,他们将结合“贴心服务家具企业活动年”的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将12条“干货”落到实处,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突出存在的问题,把南康家具产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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