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经适房廉租房分配和廉租补贴发放即将分段展开
本报讯 周阳春、记者温居林报道:中心城区第三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第四批廉租住房分配工作和第二批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将于近日分段展开,共有1156套经济适用住房出售,714套廉租住房供分配。
据了解,第四批廉租住房的申请家庭须户籍在章贡区赣江、解放、南外、东外4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家庭人均年收入在5270元以下(含5270元)。第三批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家庭户籍须在中心城区赣江、解放、南外、东外、黄金岭5个街道办事处,以及水东、水南、水西、湖边、沙河、沙石、蟠龙、潭东8个建制镇辖区内,且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在2008年10月1日之前取得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在8781元以下(含8781元),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第二批廉租住房补贴发放申请范围在第三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潭口镇。
社区居委会从11月21日至30日开始受理经济适用房申购家庭的申请材料,从12月1日至7日受理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材料,从12月8日至14日受理第四批廉租住房的申请材料。经过初审、复审、公示和政府审批后,第三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和第四批廉租住房分配工作将分别于12月27日和2009年1月10日采取电视现场直播方式公开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