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版:要闻
   A02版:要闻·综合新闻·广告
   A03版:国内/广告
   A04版:国际·体育·广告
   A05版:文化周刊
   A06版:文化·八境台
   A07版:文化·赣江源
   A08版:文化·书画苑·广告
  第A0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中国赣州网站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4下一版  
2008年9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路客运10月开征燃油附加费
附加费与油价调整联动 农村客运不收燃油附加费

 

  本报讯 曾丽云报道:昨日,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由于近期油价上涨,为解决燃油价格上涨对我省公路客运的冲击,我省将从今年10月10日起开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同时,将建立燃油附加与油价调整联动机制,以4.26元/吨为基数,油价每上涨10%将加征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燃油价格每上涨10%,运行公里数在50公里以内的票价外每票加收0.3元,运行公里数在50至100公里的票价外每票加收0.5元,运行公里数在101至200公里的票价外每票加收1元,运行公里数在201至300公里的票价外每票加收1.5元,运行公里数在300公里以上的票价外每票加收2元。燃油价格下降时,客运附加费也随之下降。

  另悉,除了省内客车要征收燃油附加费外,到省外的客车也同样按这个标准执行。

  据了解,农村客运不加收燃油附加费。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中国赣州网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赣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赣ICP备05000929号
Copyright © 2003-2006 G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南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