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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法制办再次强调
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记者陈菲)10日,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赵振华做客中国政府网与网民交流时再次强调指出,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针对网民围绕北京市取消交通协管员对违法停车贴条权力的话题,赵振华说,协管员是近几年来新出现的现象,有些地方因为行政执法人员的编制有限,而任务又很艰巨,特别是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老百姓合法权益方面,有很多行政执法任务。但由于编制、经费方面的原因,正式的行政执法人员还是不足,因此很多地方聘请了一些协管员。

  赵振华表示,北京取消交通协管员贴条的权力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协管员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力,没有处罚的权力,不是正式的执法人员。

  赵振华指出,刚刚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针对这个问题特别强调,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于没有执法资格的要坚决清理。

  赵振华强调,应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同时,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通过继续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解决执法人员不足和靠收费养执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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