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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在全省率先建设新市民公寓

  (上接1版)我市还将对符合特殊工种或有特殊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的申购对象优先供应,并允许申购新市民公寓的进城务工人员在办好房屋产权证后将户口迁入市中心城区,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

  相关链接:我市新市民公寓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确定建设标准,限定销售价格,面向在市中心城区务工、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出售的保障性经济适用住房,纳入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法规,市中心城区新市民公寓建设,按照“政府组织、政策扶持、限定供应对象、限定销售价格”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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