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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在全省率先建设新市民公寓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尤其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住房困难
●今年起每年在中心城区统一规划并集中建设约1000套

  本报讯  钟伟、房林报道:为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日前,赣州市出台了《中心城区新市民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和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决定从今年起,每年在中心城区统一规划并集中建设新市民公寓约1000套,其中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章贡区各建约500套。据了解,此举在全省尚属首例。

  据悉,目前,我市每年到沿海发达地区务工人员有130多万人,当中很多青年农民已成为当地企业的专业技术骨干和优秀管理人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赣州急需大批优秀人才加盟。为吸引这批优秀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并留住这批人才,同时解决大批进城务工农民无住房、住房条件差等问题,我市创新理念,决定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办法,从今年起每年在中心城区建设约1000套新市民公寓,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舒心工作、安心创业。我市将把新市民公寓纳入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并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主要在进城务工人员较集中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沙河工业园区或其他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所在地集中建设。同时,我市对新市民公寓建设用地按照工业用地价格划拨供应,坚持经济实用、节约用地、确保质量等原则,科学设计新市民公寓户型,要求水、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功能齐全,适当配备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让住户舒心入住,切实解除进城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在具体实施中,我市对新市民公寓建设管理实行“阳光操作”,采取逐级张榜公示、公开摇号分配、建立申请公寓的动态信息档案等办法,并对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把新市民公寓这件实事办好。据悉,我市对申购新市民公寓的进城务工人员作了严格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赣州市辖范围内的已婚青年农民,年龄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在市中心城区务工时间达3年以上,或与中心城区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下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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